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人文历史 > 沈家本

湖州沈家本

沈家本(1840—1913),字子 ,别号寄 ,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。历任刑部侍郎、大理寺正卿、法部侍郎等职。光绪二十八年四月,沈家本受命修律后,即着手遴选熟谙中西律例的司员充任纂辑,三十年(1904)延聘归国留学生担任翻译。修订法律馆正式开馆后,着手进行《大清现行刑律》的删天除工作,三十一年(1905)三月二十日,他向清廷上了著名的《删除律例内重法折》。
在这个奏件中,沈家本明确指出,法律应随世运为转移,不可胶柱而鼓瑟,“刑法之当改重为轻,固今日仁政之要务,而即修订之宗旨也。”他充分发挥自己熟谙中西古今法律的特长,甄采中外,酌古御今,严厉抨击封建刑法中最野蛮、最落后的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、刺字诸刑既不仁道,也难收惩凶戒众的功效,认为对这些前人议其残苛、各国废弃不用的“不仁”、“不德”、的酷刑应立予变通,“拟请将凌迟、枭首、戮尸三项一概删除,死罪至斩决而止”。
这个建议得到光绪帝的赞同。当时清廷正在搞预备立宪,为与国际法规接轨,也为缓和国内矛盾,肯定了沈家本的奏议,并且正式下谕宣布:“嗣后凡死罪至斩决而止,凌迟及枭首、戮尸三项,著即永远删除。所有现行律例内凌迟、斩枭各项,俱改为斩决。” 至此,惨酷至极、骇人听闻的凌迟刑终于被遂出清律条文,而沈家本这位浙江先贤在晚清引进西法、推进中国法律近代化的“法学泰斗”的历史功绩则永载史册。

 

 

 


Copyright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

金华旅游网 - 宁波旅游网 - 绍兴信息港 - 杭州旅游网 - 嘉兴信息网 - 湖州在线 - 丽水信息港 - 衢州信息港 - 台州信息港 - 温州热线 - 舟山信息港